2026年7月9日,新城区消防救援局在落实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五组交办的对内蒙古通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达商场开展隐患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1.有一处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锁,被杂物完全遮挡,且安全出口外部增加了违章搭建,无法直通室外,有三处疏散楼梯间设置了影响疏散的栅栏或卷帘门。
2.三楼屋顶搭建了金属夹芯板房,且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第4.1b规定,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以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该商场D区进行临时查封。另外该单位还存在部分区域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不符合规范、部分防火卷帘、防火门、火灾报警探测装置存在故障等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该企业作出合计罚款110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