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本网原创

呼和浩特第一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公布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郑慧英)为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根据民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协同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通知》(民函〔2025〕28号)精神,经各旗县区申报推荐、专家评审论证、征求社会意见、研究确定等程序,8月20日,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公布呼和浩特市第一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行政区划类地名(共25个)

  古城(1个):呼和浩特市。

  古县(6个):玉泉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

  古镇(4个):金河镇、敕勒川镇、盛乐镇、大红城乡。

  古村(14个):水磨村、恼包村、东乌素图村、南茶坊村、白塔村、榆林城村、城圐圙村、古城村、河口村、海生不浪村、台格斗村、台基营村、老牛湾村、哈乐村。

  红色地名(5个)

  多松年烈士故居、高凤英故居、“绥蒙抗日救国会”旧址、老牛坡村、得胜沟革命遗址。

  古街路巷(6个)

  落凤街、粮饷府街、苏虎街、宽巷子、大玉石巷、塞上老街。

  古建筑和遗址遗迹(8个)

  大窑遗址、绥远城将军衙署、和硕恪靖公主府、大盛魁商号旧址、金刚座舍利宝塔、白塔火车站旧址、万部华严经塔、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

  自然地理实体(3个)

  大青山、大黑河、老牛湾黄河大峡谷。

  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公布后,将积极开展地名文化遗产宣传保护工作,通过编制保护名录、制作微视频、采取多媒体宣传等形式,讲好地名文化遗产背后的故事,有效发挥地名文化遗产在传承历史文脉、塑造城市形象、寄托乡愁记忆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地名文化影响力,守护这座城市的文明根脉,共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编校:何娟
审校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校总编:韩方志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