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7日,《人民公安报》第2版刊发题为《执法监督从“案后”补救前置到“案前”预防 鄂尔多斯东胜派驻法制员“坐诊”基层》的文章,报道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各基层所队的派驻法制员们,每日奔走在执法巡查一线,将执法监督关口从“案后”补救前置到“案前”预防。
报道全文如下:
9月2日8时,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解放路派出所派驻法制员王伟准时打开执法办案系统,一条临近11时到期的接处警警情提示弹出。他随即向当班民警发出处置提醒。在东胜分局各基层所队,像王伟这样的派驻法制员共有13名。他们每日奔走在执法巡查一线,将执法监督关口从“案后”补救前置到“案前”预防。
去年以来,东胜分局作为鄂尔多斯市首个实体化运行派驻法制员制度的分局,坚持制度先行,出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派驻法制员工作管理规定》,从案件审核、执法巡查、培训指导等环节明确职责清单。首批13名政治素质硬、法律功底深、实战经验足的民警,经法制大队统一培训合格后,全部下沉一线履职。“派驻法制员就是要帮助办案民警把规范当成习惯,而不是把习惯当成规范。”东胜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张军说。
派驻法制员机制的生命力在于日复一日的坚持。东胜分局建立起“日巡查、周通报、月调度”常态化监督模式:每日对接处警、受立案、办案期限、执法音视频等关键环节开展线上巡查;每周汇总执法问题形成案管通报;每月由分局专题调度,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派驻法制员常态化参加所队工作例会,现场解答办案难题,实现问题全量响应、深度剖析、及时反馈。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由派驻法制员提请分局集体通案,动态优化侦查思路。
在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对中,分局创新推行“专家会诊”模式。近日,一起行政案件办理中,派驻法制员、公职律师、分局法律顾问联合阅卷,从事实认定、程序履行、法律适用等维度出具评查意见书,为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支撑。前置监督的触角同时延伸至矛盾化解前端。去年12月,派驻法制员崔蒲连参与一起纠纷调解,运用专业法律知识以案释法,协助社区民警将法理与情理融会贯通,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派驻法制员介入后,我们的调解成功率显著提升。”公园路派出所民警刘瑞兴说。
培训模式也从“大课堂”转向“实景化”。东胜分局组织派驻法制员和办案民警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实现随岗指导。今年以来,法制大队发布执法工作指引2期,印制法制研学文集、法条新旧对照学习手册300余册,分局法律教官举办法治大讲堂累计培训500余人次。(记者 唐建权 通讯员 高飙予)
制作:张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