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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公布 内蒙古7所学校上榜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9月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国家教育部日前公布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名单,内蒙古自治区共有7所学校入选,分别为:赤峰大学、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海拉尔第二中学、赤峰信息职业技术学校(赤峰松山区职业中学)、内蒙古集宁一中、扎赉特旗音德尔第三中学、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第二小学。入选学校涵盖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中学、小学等各学段,充分展现内蒙古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的良好成效。

  据介绍,本次认定工作旨在切实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评选经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严格程序。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高等学校参照《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开展创建;中小学校则对照《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实施,重点涵盖依法治理、制度完备、管理规范、全面施教、校园平等、公正评价、充分保护、安全有序、和谐友好、救济顺畅等领域。创建工作突出引领性、创新性、实效性,要求形成具有显著影响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

  此次7所学校的入选,标志着内蒙古依法治校工作迈上新台阶。各示范校将对标更高标准,深入总结依法治校实践中的有效路径,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自治区教育厅将加强对示范校的跟踪指导,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水平整体提升。

编校:何娟
审校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校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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