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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超联赛:通辽队申诉的全部判罚均未出现错漏判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首席记者 牛天甲)为进一步规范赛事执法标准、统一判罚尺度、维护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超级联赛组委会评议组完成本赛季第三期裁判评议工作。本期针对蒙超联赛半决赛通辽市代表队对阵包头市代表队的3起争议判例开展专项复盘研判,公开权威评议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评议工作采取评议组成员集体研讨、独立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严格依据足球竞赛规则对球队申诉判例逐条核查、细致复盘,厘清判罚依据,明确执法正误,为后续赛事规范化执法树立统一标准。

  针对比赛第2分钟争议回合,通辽市代表队申诉认为,本方27号球员射门完成后遭到包头队门将冲撞倒地,应判罚点球。经评议组核查认定,双方球员身体接触均源于争抢皮球,对抗过程合理、动作合规,不构成犯规行为。裁判员最终判罚球门球、视频辅助裁判未介入的处置方式准确无误。

  比赛第21分钟的核心争议判例成为本次评议重点。本场比赛中,包头队任意球开出后,包头球员在对方禁区内被通辽队27号球员拉扯抱摔倒地,裁判经视频回看后,判罚点球并向犯规球员出示黄牌。通辽市代表队申诉认为,进攻球员存在越位,点球判罚无效。

  经组委会评议组严谨复盘确认:包头队球员接球瞬间无越位行为,点球判罚核心正确,视频辅助裁判介入流程规范。但评议组明确指出重大执法瑕疵:通辽27号球员在禁区内故意拉扯抱摔对手,属于典型的破坏明显进球得分机会犯规,不属于正常拼抢范畴,按照竞赛规则应当直接出示红牌罚令出场,裁判员仅出示黄牌的判罚存在明显错误。

  针对比赛第27分钟禁区手球争议,通辽队申诉认为包头队球员禁区内手球犯规,应判罚点球。经复盘研判,涉事球员手臂保持自然姿态,无主动迎球、挡球动作,属于皮球意外触碰手臂,不构成手球犯规。裁判员未予判罚、视频辅助裁判未介入的处置结果合规正确。

编校:何娟
审校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校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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