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把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实现从静态保存向活态传承转变,让文化力量可触可感、浸润人心
●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推进,既做强实体经济、壮大共同富裕物质基础,又繁荣文化事业、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根基,实现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相互促进
●持续深挖内蒙古的丰厚文化宝藏,守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推动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深度交融,有形有感有效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凝聚起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磅礴伟力
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一部内蒙古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长城内外的烽燧遗址、元上都的历史遗存、敖汉旱作农业、阿鲁科尔沁草原游牧系统等文化遗产,那达慕、乌兰牧骑等鲜活文化实践,共同印证着“五个共同”的历史真谛,见证各民族在这片土地上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共同丰富发展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厚的历史沃土与精神源泉。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就要厚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从历史文化宝库中汲取智慧力量,增进各族群众中华文化认同,把文化软实力转化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向心力。
树立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夯实文化传承的思想根基
历史观决定文化观,只有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才能准确把握各民族文化和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辩证关系。要坚持唯物史观,深刻理解“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的丰富内涵,科学认识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破除碎片化、片面化的历史认知,牢牢把握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
立足内蒙古丰富的历史遗存与文化资源,建好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用好博物馆、考古遗址、红色教育基地,讲好长城内外农牧互鉴、草原丝路与万里茶道文明互通的历史故事;深入挖掘内蒙古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精神内核,把特色农牧业智慧转化为鲜活的教育资源。在历史文化研究、阐释、宣传全过程坚守维护国家统一、坚守人民立场、弘扬爱国主义导向,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历史、敬畏历史,从厚重历史中感悟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的历史必然,增强“五个认同”,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焕发时代光彩
传承不是简单复古,活化才是最好的保护。要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原则,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把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实现从静态保存向活态传承转变,让文化力量可触可感、浸润人心。
活化非遗与民俗文化资源。以那达慕、丰收节等群众性盛会为平台,将搏克、长调、非遗展演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宣传有机结合,各族群众欢聚一堂、共庆共享,在欢歌笑语中厚植家国情怀与共同体情感;发挥乌兰牧骑“红色文艺轻骑兵”优势,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团结故事编排进文艺作品,深入牧区、乡村、边境一线,把文化服务送到各族群众家门口。深入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依托元上都、辽上京等大遗址,开发文物主题研学线路;盘活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推动非遗工坊、民俗体验、乡村旅游联动发展,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从展馆走向大众生活,让各族群众在文旅体验中增进文化互鉴与情感共鸣。
同时,顺应数字化传播趋势,用好新媒体矩阵,运用短视频、融媒体产品解读历史文化,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融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实现以文化润心,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扎根各族群众内心深处。
紧扣中心大局,促进文化传承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文化根脉的延续,离不开实践的滋养。厚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不能脱离内蒙古改革发展的实际,要把文化建设深度融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的全过程,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同频共振,以文化凝聚人心、以发展厚植文化土壤。
在向北开放的实践中传承丝路精神。依托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传承草原丝绸之路与万里茶道开放包容、互学互鉴的历史传统,在经贸往来和人文交流中讲好中华文化故事,促进民心相通,为服务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贡献力量。在乡村振兴实践中激活文化动能,依托农业文化遗产和特色民俗资源,发展特色农牧业与非遗文创,推动文化资源转化为群众增收致富的现实优势,让各族群众在共同奋斗、共同富裕的实践中真切体会中华文化的时代价值。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注入文化力量,把守望相助、睦邻友好等优秀传统理念融入村规民约、社区治理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家庭“小和谐”汇聚社会“大团结”,推动形成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互嵌式社会环境。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推进,既做强实体经济、壮大共同富裕物质基础,又繁荣文化事业、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根基,实现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相互促进。
健全制度机制,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厚植文化根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需要完善制度机制保障,推动文化建设主线要求从“软要求”转化为“硬支撑”。完善顶层设计,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机制,在项目规划、文化创作、阵地建设中严把导向关。健全部门协同机制,统筹宣传、文旅、教育、社科、群团组织力量,构建党委领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传承工作格局。
强化理论研究,发挥高校、党校、社科机构智库作用,深入挖掘内蒙古地区各民族交融共生的文化内涵,产出一批扎根内蒙古实践的研究成果。完善示范创建与激励引导机制,培育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文化示范阵地,鼓励基层开展差异化探索,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健全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培育本土文化传承人和文艺创作人才,鼓励创作更多彰显共同体理念、展现内蒙古气质的精品力作。坚持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守护好各族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
文脉绵延,人心相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维系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纽带。新征程上,我们要持续深挖内蒙古的丰厚文化宝藏,守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推动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深度交融,有形有感有效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在文化互鉴中加深情感认同,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凝聚起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磅礴伟力,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作者:韩育哲,系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党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