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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布10起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艾文涛)  9月16日,自治区公安厅向社会公布我区公安网安部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10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鄂尔多斯侦办一起网红故意虚构打架斗殴剧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

  基本案情:鄂尔多斯本地网红王某等5人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获取流量收益,利用网络平台直播间编造虚假剧情,自导自演被殴打的悲惨经历博取同情,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部分网民报警求助,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等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鄂尔多斯侦办一起侵犯公民隐私系列案

  基本案情:鄂尔多斯八家助贷公司以合法公司为伪装,藏身商务楼宇,非法购买150万余条个人信息,雇佣人员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发送短信、拨打贷款电话等方式,诱骗700余名群众向助贷公司缴纳服务费900余万元,造成群众大量财产损失和个人隐私泄露。

  公安机关依法对20名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呼伦贝尔侦办一起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案

  基本案情:杨某等6人在早市、夜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做抖音拉新、更新活动,注销自己的抖音账号就可以领取小礼品”为名,利用老年人互联网知识欠缺和防范意识不足的弱点,诱骗、操控老年人手机,非法获利6000余元。

  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等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四:呼和浩特侦办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基本案情:呼和浩特某家具公司店长沙某某向石某某等人购买包含户主姓名、户主电话、房屋位置、交易记录、户型数据等公民个人信息4700余条,用于邀约购房业主推销公司产品进行提成。相关人员获取到信息后又层层转卖,共获利2.8万余元,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公安机关依法对沙某某、石某某等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五:包头侦办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基本案情:嫌疑人李某、杨某、刘某、陈某冒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名义骗取乡镇农村居民手机号和验证码提供给包头市上线陈某某,用于注册网络平台账号售卖,形成非法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利益链条,其中陈某某非法牟利20余万元,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等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六:赤峰市侦办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基本案情:杨某某、谢某某等人利用社交软件发布购买互联网账号广告,以“闲置账号高价变现”的名义,收购QQ、抖音、快手、陌陌、小红书等各类实名互联网账号1万余个,转卖境外诈骗分子,从中非法获利20余万元。

  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某等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七:通辽侦办一起考试作弊案

  基本案情:康某组织的犯罪团伙分工协作,利用摄像头、发射器、微型耳机等设备,内外配合,在全国三项岗位安全生产考试期间传递试题答案,实施考试作弊,牟取不法利益,严重破坏考试公平公正。

  公安机关依法对康某等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八:呼伦贝尔侦办一起网络水军案

  基本案情:陈某、王某某等5人使用抖音账号通过为特定网络直播批量点赞、评论、打人气、增加虚假播放量等方式,抬高平台直播账号热度、为电商刷好评,误导普通消费者,破坏市场竞争环境,扰乱市场公平秩序,非法经营所得5万余元。

  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等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九:赤峰侦办一起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

  基本案情:2018年起,孙某某通过无人机维修服务承接破解无人机业务,为33台无人机解除相应禁飞、限高防护机制,达到无人机“黑飞”目的,收取服务费用6000余元。该行为严重扰乱空域管理秩序,危及公共安全。

  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十:巴彦淖尔侦办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基本案情:曹某、旷某某等人为提高产品单位卖价,将作弊器连接食品公司地磅系统,造成地磅称重数据失准无法完成正常称重,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公安机关依法对曹某某等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图片均由自治区公安厅提供)

  

编校:李元
审校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校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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