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7日,《中国气象报》第2版刊发题为《包头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弹性错峰出行制度》的文章,报道了包头市印发《关于建立气象灾害预警期间弹性错峰出行工作制度的通知》,将灾害性天气条件下弹性错峰出行固化为长效机制,该制度进一步推动气象预警与城市运行管理衔接,将预警信息转化为具体出行防范措施。
报道全文如下:

2026年9月17日《中国气象报》第2版
8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气象灾害预警期间弹性错峰出行工作制度的通知》,将灾害性天气条件下弹性错峰出行固化为长效机制,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级启动响应,降低暴雨、暴雪、沙尘暴等天气带来的通勤出行风险。
该制度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启动依据,覆盖暴雨、暴雪、沙尘暴、大雾、道路结冰、冰雹等6类灾害。当多种预警信号叠加时,按照最高风险等级启动响应。发布蓝色、黄色预警时,除防汛抢险、应急值守、城市运行保障等必须到岗人员外,鼓励各单位采取错峰上下班措施,避开恶劣天气集中影响时段;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除必要在岗人员外,原则上可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取消非必要出行。
制度明确,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轮班、调休、居家办公等方式减少人员通勤;干部职工通勤途中遭遇危险路况,可就近避险或折返,相关情形不按迟到、缺勤认定。同时,相关部门需针对不同灾害类型发布出行安全提示,引导公众防范道路积水、路面结冰、低能见度等风险。
包头市气象部门将持续做好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各单位落实弹性错峰出行提供依据。该制度进一步推动气象预警与城市运行管理衔接,将预警信息转化为具体出行防范措施。 (通讯员:郭鑫磊 )
制作:杨苏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