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刘睿睿)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切实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充分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各界可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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