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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澧“6·16”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记者从湖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湖南省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10月8日公布《常德临澧山洲烟花公司“6·16”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6月16日8时23分许,湖南常德市临澧县湖南省山洲烟花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2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19万元。

  经调查认定,常德临澧山洲烟花公司“6·16”爆炸事故是一起因涉事企业违规使用电动三轮车运输亮珠翻车引发爆炸,以及抢工期赶进度、违章冒险作业、“三超一改”、分包转包,中介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有关党委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排除明火、静电、雷击等因素引发爆炸。经现场勘验、模拟实验、证人证言等综合分析认定,亮珠配送员工黄某云使用电动三轮车违规装载500千克亮珠从106号工房运往103号工房,途经112号工房北侧“丫”形交叉路路口处,侧翻至“丫”形交叉路口下方高差为2米的平台,亮珠受电动三轮车冲击、摩擦引起爆炸,进而引起多栋工库房相继发生爆炸、燃烧。

  调查发现,涉事企业山洲烟花公司毫无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全不落实,长期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失控。调查还认定,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没有真正认识到烟花爆竹生产蕴藏的巨大安全风险,偏重产值和规模,忽视了安全与管理,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长期存在的违规用地、分包转包生产线、超员超量组织生产等问题不下狠手、不出重拳,有的甚至视而不见、听之任之。

  事故发生后,11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已经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湖南省纪委监委成立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对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澧县委县政府、临澧县应急管理局、临澧县停弦渡镇、浏阳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32名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记者 谢奔)

编校:贾小燕
审校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校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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