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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首批居民购房贷款贴息业务落地

  截至10月12日,巴彦淖尔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3家金融机构落地首批居民购房贷款贴息业务,累计发放符合贴息条件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11笔,投放总金额达239万元,覆盖临河区、五原县。按贴息5年、每年贴息1%计算,累计可为11户家庭减少房贷利息支出11.95万元。

  9月29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减轻新购买首套住房家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息负担。政策出台后,巴彦淖尔市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国庆假期,各家银行积极对接房企、二手房中介和不动产登记部门,打通业务办理堵点、优化审批流程,确保首批贴息贷款及时发放。

  据了解,根据相关政策,自10月1日起,对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总价150万元以下的家庭,财政按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最长5年贴息,单户贴息上限100万元。贴息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经办银行全覆盖。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时同步授权,银行按月收息自动扣减贴息金额,并通过短信、APP等告知,无需另行申报。(董璐瑶)

编校:韩玉峰
审校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校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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