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4日《人民公安报》第1版刊发题为《内蒙古举行陈佳鑫先进事迹报告会》的文章,报道10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在呼和浩特主办陈佳鑫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追忆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自由路派出所副所长陈佳鑫从警10年扎根基层、为救轻生群众壮烈牺牲的感人事迹,激励广大政法干警忠诚担当、履职奉献。
报道全文如下:
10月9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主办的“忠诚铸警魂 热血护北疆”陈佳鑫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呼和浩特举行。来自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等单位的400多名代表现场聆听报告。
陈佳鑫生前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自由路派出所副所长。2026年6月18日,她在处置一起群众轻生跳楼警情时,为挽救群众生命挺身而出,壮烈牺牲,年仅30岁。
报告会生动再现了陈佳鑫从警10年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感人事迹。这10年里,她是独居老人的“跑腿闺女”,是沿街商户的“平安顾问”,是校园里的“警察姐姐”,更是矛盾纠纷的“调解能手”。
报告会深入学习宣传陈佳鑫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公安民警和干部群众忠诚担当、履职奉献。(记者陆晗、通讯员王思洋、陆璐)
制作:杨宏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