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本网原创

跨区域检察联动发力 黄旗海湿地保护再添四项协作新举措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王利军)  记者10月28日从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了解到,为深入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要求,打破地域履职壁垒,凝聚跨区域检察保护合力,切实守护黄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近日主动对接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托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就黄旗海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开展专题座谈会商。

  座谈会上,两家检察机关围绕黄旗海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履职展开深度交流,结合跨区域、跨部门生态治理现实难点,立足各自办案职能与资源优势,进一步统一保护思路、凝聚工作共识,完善铁路与地方检察机关常态化协作机制,明确下一阶段协作重点,共同敲定四项具体工作举措。

  一是锚定保护重点,健全务实协作机制。立足黄旗海生态修复巩固提升的现实需要,两家检察机关将以河湖管护、湿地修复治理、流域源头污染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为核心协作主线,因地制宜探索可落地、可实操的跨院协作工作模式,夯实黄旗海全流域检察保护的制度基础。

  二是强化办案协同,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快速会商处置机制,对涉黄旗海流域的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统一采取“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全链条工作模式,协同开展现场勘察、案件研判、线索移送、公开听证、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及整改跟进“回头看”等全流程工作,破除地域管辖壁垒,实现办案同步监督、治理同步推进。

  三是打通共享渠道,推动检政同向发力。统一区域内生态环境案件执法司法办案尺度,健全案件台账、治理动态信息定期互通共享机制,两家单位共研办案难点、共析治理堵点。同时,将共同对接黄旗海保护区服务中心、地方生态环境局、林草局、水利局、铁路法院等职能部门,通过制发司法保护令、常态化巡湖巡河、专项保护候鸟迁徙通道等具体措施,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深度衔接,凝聚政检联动治理合力。

  四是深化联合普法,营造生态保护良好氛围。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面向黄旗海流域周边企业职工、村镇群众、湿地一线管护工作人员开展联合普法宣传,系统普及污染防治、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辖区群众树立生态保护主体意识,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生态损害违法犯罪、公益诉讼线索,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黄旗海湿地的良好共治氛围。

编校:李元
审校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校总编:韩方志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