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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本网10月29日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王皓  见习记者  邬思湉)10月29日下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符合法定人数。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伟中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韶春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宏范、丁绣峰、孟宪东、李玉刚、艾丽华、李秉荣、吴艳刚,秘书长万超岐出席会议。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唐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列席会议。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分别听取了李玉刚、唐毅、李永君作的关于提请任免职人员情况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万超岐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爽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王子联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任命贺伟华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王子联同志代理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张韶春向贺伟华等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贺伟华领誓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希望新任命人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以实干实绩为全区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深入乌兰察布市考察,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考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既有一以贯之的重要要求,又有与时俱进的新观点新部署,对谋划好、完成好人大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为常委会加强立法保障、强化监督推动、发挥代表作用贡献力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自治区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校:孙丽荣
审校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校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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