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王利军)11月2日,由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黄旗海流域跨区域生态检察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共同保护黄旗海流域及铁路沿线生态环境,开展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提供制度保障。
黄旗海是由周边11条支流汇聚而成的内陆封闭式湖泊,主要水系流域横跨察右前旗、集宁区、卓资县、丰镇市等多个旗县市区,流域内水系互通、生态相连,是典型的跨行政区域流域生态系统。正因流域覆盖范围广、涉及辖区多,独立履职存在监管盲区、治理碎片化、处置不联动等问题,开展跨区域生态检察协作、构建全域一体化共治格局,成为守护黄旗海流域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和关键举措。
为有效破解黄旗海流域生态保护整体性、系统性与检察管辖区域化、碎片化的突出矛盾,彻底解决跨区域生态线索移送不及时、联合办案不顺畅、治理整治不同步等难题,5家检察机关经过充分调研、实地核查、会商研讨,共同制定该《意见》。
《意见》以“分步推进、统筹协调、合法合规”为原则,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划定七大重点协作领域,涵盖水体排污管控、湿地分级监管、草原生态治理、耕地面源污染防治、荒漠化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内容,构建起从水里到岸上、上游到下游全要素监督链条。并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大数据比对、水质快检等科技手段,打造“人防+技防”立体化排查模式,推动流域治理由“单点突破”向“整体提质”转变。
同时,该《意见》还搭建了信息互通、线索流转、联合办案、巡查宣传“四位一体”协作格局,建立了常态化会商、线索闭环移送、协同取证办案、联合巡湖、以案释法宣传等机制,统一证据与法律适用标准,实现问题共查、线索共享、案件共办、治理共促。
守望黄旗海,检察护“青绿”。5家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协作机制的建立为新起点,坚持系统施治、协同共治,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好这颗“塞外明珠”,为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