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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高龄津贴认证时间和发放时间有调整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郑慧英)11月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自2026年10月起,新城区、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武川县五个旗县区高龄津贴认证时间和发放时间,与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清水河县保持一致,由原来按月认证、按月发放,调整为按季度认证、按季度发放。这意味着:认证次数减少了,发放频率减少了,发放方式由原来的每月100元,变为次季度首月发放300元。

  调整后,每年只需认证4次,时间固定在:3月、6月、9月、12月的1日—20日。举个例子:2026年10月,对应的是“第三季度”的发放日期。如果您在9月1日—20日期间已经完成了认证,那么10月就可以正常领取第三季度的高龄津贴。如果您在9月未完成认证,高龄津贴将暂停发放,请您在12月1日-20日及时认证,暂停发放的第三季度的高龄津贴会依据您的认证记录补发,与您第四季度的高龄津贴一起打到您的卡里。注意:补发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您超过12个月未认证,将无法为您补发超过12个月的那部分高龄津贴。

  线上认证(推荐):通过微信小程序“内蒙古民政通”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具体操作步骤:1. 打开微信,在顶部搜索栏搜索“内蒙古民政通”小程序;2. 进入小程序,点击右下角“我的”,完成登录或注册;3. 回到首页,点击“待遇资格认证”;4. 选择“本人认证”: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选择“代替他人认证”:填写认证人姓名、身份证号,选择与代理人的关系,代理人签署个人承诺书后签名;5. 确认信息无误,开始扫脸认证;6. 认证成功后,可在“我的—认证记录”中查询结果。

  线下协助:如果操作有困难,高龄老人本人或家属可前往所在社区(村),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协助完成认证。行动不便的老人,也可联系社区(村)工作人员上门帮助认证。

  本次调整从2026年10月起执行,发放标准保持不变:8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请及时转告家中长辈或邻居老人,避免因未及时认证导致津贴暂停发放。如有疑问,可前往所在社区(村)咨询,或联系旗县区民政部门。

  高龄津贴是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请务必按时认证,确保待遇正常享受。

编校:郝小军
审校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校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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