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央媒聚焦内蒙古

【央媒聚焦内蒙古·人民公安报】防护装备也会“过期” 校园安防须勤“体检”

  2026年11月5日,《人民公安报》第7版刊发题为《防护装备也会“过期” 校园安防须勤“体检”》的文章,报道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银河南街派出所民警近日深入辖区小学开展日常入校安全检查,逐一核查门卫室、校门口防冲撞硬隔离设施、一键报警装置、防暴器材柜等重点部位。目前,全部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银河南街派出所完成复查核验。

  报道全文如下:

  事件回放

  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银河南街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小学开展日常入校安全检查,逐一核查门卫室、校门口防冲撞硬隔离设施、一键报警装置、防暴器材柜等重点部位。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校部分防暴器械、防护装备出现不同程度老化,个别器材已超出使用有效期;校门口防冲撞硬隔离设施老旧破损、连接处松动。民警现场登记安全隐患,向校方反馈问题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学校压实安全主体责任、限期完成整改。目前,全部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银河南街派出所完成复查核验。

  事件分析

  校园安防器材是处置突发案事件的首道防线。器材老化、超期,关键时刻可能无法正常使用;防冲撞硬隔离设施松动,会削弱校门区域防护能力。

  从检查情况来看,少数学校存在“重配备、轻管护”的问题:日常巡检不够细致,器材管理台账不清,对防暴器械有效期、存放状况掌握不到位;部分器材长期存放于门卫室或器材柜,缺少定期养护和更新。同时,部分学校保安不熟悉器材性能,突发状况下难以快速取用、规范操作,造成安防器材“配齐了却只是摆着”。

  民警支招

  刘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银河南街派出所民警):

  学校应当将安防设施、防暴器械管护纳入日常安全管理重点。一是建立“一器一档”台账,逐件登记采购时间、使用期限、存放位置、管护责任人,定期盘点核对。二是落实专人每月巡检防暴器材与防冲撞硬隔离设施,重点核查器材是否老化、超期、破损,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严禁器材“带病上岗”。三是抓实培训演练。由民警定期指导开展器材实操培训和最小应急单元演练,确保学校保安熟知器材存放位置、熟练规范使用。四是学校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通报辖区派出所,派出所持续开展“回头看”抽查,携手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制作:张璐

编校:梁波
审校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校总编:韩方志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