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在做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近期,自治区党委5个常规巡视组、2个专项巡视组已全部进驻被巡视地区,并相继召开了巡视工作动员大会。自治区党委2014年首轮巡视工作全面启动。
常规巡视重点对被巡视地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在执行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阳奉阴违等问题,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巡视组也要了解掌握。
同时对被巡视地区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情况;二是受理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的情况;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在其他方面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巡视组也要了解掌握。
专项巡视重点围绕被巡视地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及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专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灵活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受理来电来信来访、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等方式方法,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掌握被巡视地区的真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被巡视地区反馈意见,推动被巡视地区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被巡视地区更好发展。
为增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遏制腐败蔓延的作用,自治区党委各巡视组分别设立了巡视工作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及电子信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记者韩卿立 通讯员刘占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