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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水果岂能贴上“洋标签”

  日前,央视记者走访部分水果市场,揭开假冒进口水果的真相。一款“进口阳光玫瑰”葡萄,外包装有清晰的日文,商家宣称是日本进口品种,6斤装礼盒售价高达66元一斤……业内人士表示,把国产货充当进口货售卖,公然欺骗消费者,此类现象在批发及零售端普遍存在。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喜欢吃“进口水果”的消费者越来越多。进口水果有一定的市场,一些果品经营者在利益驱动下,把国产水果“改头换面”,贴上醒目的“洋标签”;也有一些果品种植大户,虽然不敢贴“洋标签”,但也自作聪明地贴上一些“脆口甜”“幸福蜜”“吉祥宝”之类的“时髦标签”,为本地产的水果抬高“身价”。然而,把国产水果贴上“洋标签”来售卖,是欺骗和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

  为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包括网店)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从法律层面上说,给国产水果故意贴上“洋标签”,涉嫌假冒商标罪,容易引发法律纠纷。对此,市场监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对水果市场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商家和个体经营者的虚假广告宣传,要果断进行遏制和封杀。与此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断提高辨别真假的能力。对进口水果包括其他“洋货”,更要强化安检,严把进口关,防止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

  市场秩序井然,买卖公平、交易合法、诚信经营,不仅是消费者所想所盼,更是高质量市场环境的应有之义。期待相关市场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让弄虚作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欺骗消费者利益的种种不法行为无处遁形,让消费者买着放心、吃着安全、大胆消费。(许贵元)

编辑:温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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