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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广大农民工干事创业有“径”更有“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从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强化保障措施等四方面提出14条具体举措,受到了农民工群体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催生的新群体,也是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主力军。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数据,目前全国农民工约有3亿人,其中外出务工农民工1.9亿人。他们广泛分布于制造、建筑、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用辛勤劳动改变了个人和家庭的命运,也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不仅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对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也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着力为农民工就业增收、更好融入城市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旨在进一步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农民工市民化高质量发展,让他们干事创业有“径”更有“劲”。综观《意见》全文,至少有三大亮点值得注意。

  一是“力度”与“温度”并举,呵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件民生工程。《意见》提出,组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或速裁团队),落实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法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这些硬核要求既有新意,更有心意和暖意。实践中,各地要在“温度、速度、力度”上加强工作,在精准施治上下更大功夫,切实解决好农民工烦“薪”事。

  二是“数量”与“质量”并重,强化技能培训。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不仅是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必然要求。《意见》提出,有针对性开展建筑、维修、家政、餐饮、物流、新职业新业态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农民工培训有关补贴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就读技工院校。这些措施导向鲜明,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各地应当立足实际,努力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和吸引力,引导广大农民工拓宽眼界、更新观念,凭借扎实技术和过硬本领,不断打开事业发展的新天地。

  三是“引力”与“推力”同向发力,加大保障力度。《意见》提出,重点加大人口净流入集中的城市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巩固并稳步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鼓励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产业园区及其周边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等。这些措施主要从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全方位为农民工干事创业扫除后顾之忧。

  此外,《意见》还提出推进农民工集中的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规定对优秀农民工和在农民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等,引导各地谋实招、出新招,充分发挥政策“引力”和“推力”作用,激发广大农民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让他们能够安心打拼、舒心生活,满怀激情地奔向未来。

  要把《意见》的政策红利变成发展红利,还需各方作出不懈努力。各地应根据《意见》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用心用情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激励广大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坚定理想信念,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在服务社会中实现人生价值和梦想。(威利)

编辑:温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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