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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内蒙古守好百姓“养老钱”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提级管理

  “11月,太仆寺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旗级补助资金已经上划到锡林郭勒盟财政专户,请做好对账。”日前,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工作人员给该盟社保中心财务部门打来电话,告诉了这一好消息。

  为确保居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锡林郭勒盟社保服务中心按月做好旗县(市、区)上报本月发放人数和发放金额的统计汇总工作。截至目前,全盟12个旗县(市、区)11月份的待遇拨付工作已顺利完成。这也是内蒙古城乡居保基金盟市级统收统支的一个缩影。

  “今年起,内蒙古全面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盟市级统收统支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基金收入全部缴入盟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支出资金由盟市专户拨付至支出户统一支付。同时,强化数据校验,完成税务、国库、财政、社保等部门间‘两两对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说。

  在实施过程中,内蒙古坚持改革工作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推动全区城乡居保基金管理与业务经办上下协调,基金管理质效持续提升。对已实行城乡居保基金盟市级统收统支的地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城乡居保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水平。对尚未实行城乡居保基金盟市级管理的地区,组织专人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加快推动城乡居保基金盟市级统收统支工作。

  经过不断摸索,内蒙古梳理完善城乡居保基金盟市级管理的工作流程,从基金收支、多方对账、会计核算、预决算管理等方面,加强了基金管理的制度约束,全面增强了改革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同时,改造完善了社税业务系统和业务财务一体化系统,推动实现信息全面共享、业务全程办理、数据安全传输、基金实时对账,保障城乡居保基金提级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城乡居保基金提级管理以来,我们联合财政部门通过‘专户直通车’方式,将50.94亿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直拨盟市,推动各旗县(市、区)上划历史结余基金60.68亿元,进一步提升了社保基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切实守护好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该中心负责人介绍说。(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梅刚)

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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