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5年1月21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至21日在呼和浩特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自治区纪委委员40人,列席141人。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出席全会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同志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
全会由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5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刘爽同志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保障办好两件大事》工作报告,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李希同志工作报告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邃、直面问题、振聋发聩,深刻分析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旗帜鲜明澄清错误认识、廓清思想迷雾,对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提出明确要求,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李希同志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科学部署2025年任务,围绕中心、着眼大局,主题鲜明、任务明确,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绘制了“施工图”、提供了工作指引。孙绍骋同志的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纵深推进全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安排。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24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认真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理论武装不断加强。始终把政治要件摆在首位,聚焦办好两件大事跟进监督,深化运用自治区党委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和整改“一条线”责任落实机制,政治监督持续深化。加强纪律建设,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坚决惩治“蝇贪蚁腐”,着力整治突出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深化政治巡视,巡视利剑作用有效发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坚决防治“灯下黑”,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分析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全会强调,做好202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推动全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有效服务保障“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
全会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必胜信心、如磐恒心、坚强决心。坚持深学细悟,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坚定政治自觉。细化思路举措,制定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落实。抓好结合融合,把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强化责任担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各项任务全面、精准、高质量完成。
第一,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落实“五大任务”、实施“六个工程”、开展“六个行动”,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安排部署,跟进监督,推动落实。坚守政治巡视定位,科学统筹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和巡视“回头看”,深入推进对村巡察工作。充分运用自治区党委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和整改“一条线”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完善整改督促机制,强化整改任务落实,对监督不力、隐瞒不报和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屡改屡犯的,严肃追责问责。
第二,着力推动形成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在抓实党纪学习教育上下功夫,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严格执行纪律上下功夫,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
第三,坚定不移正风反腐。着力整治、从严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违纪违法行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严到底纠治“四风”,聚焦顶风违纪、隐形变异、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强化监督、深化治理。一刻不停惩治腐败,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等重点对象,紧盯金融、国企、能源、消防、烟草、医药、高校、体育、开发区、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紧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紧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着力抓、深入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把风腐同查同治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案件查办工作中,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第四,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办案攻坚,持续惩治“蝇贪蚁腐”,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强化问题整治,持续抓好“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方面突出问题治理,扎实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常态化机制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办好民生实事,选择民生痛点难点因地制宜开展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对压案不查、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完善基层监督机制,提升基层监督能力。
第五,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坚决纠治监管缺失缺位、管党治党乏力问题。切实履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做深做实专责监督。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第六,从严从实建铁军。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认真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建设,坚决防治“灯下黑”,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担当尽责、奋发进取,加快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