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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个旗县区完成集中统一管理 内蒙古公务用车节约集约管理成效显著

  本网1月22日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薛晓芳)记者1月21日从2025年全区机关事务工作会议暨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机关运行保障条例》推进会议上获悉,去年,全区机关事务部门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公务用车管理节约集约管理成效显著,全区已有68个旗县区完成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较2023年增加了5个地区。

  近年来,我区持续优化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公务用车调剂管理办法》,将符合处置条件但仍具备使用价值的闲置车辆纳入调剂范围,2024年共调剂48台车辆到自治区本级单位、12台车辆到盟市旗县继续使用,最大限度挖掘车辆资产使用价值。进一步优化车辆配置结构,全区党政机关更新配备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58.5%。

  为有效节约车辆运行经费,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全区机关事务部门进一步健全局属单位公务用车“三定点”(加油、保险、维修定点)集中采购制度和车辆跨部门使用制度。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务出行保障创新试点累计上线车辆227台,出行1059次,行驶里程19.3万公里,公车运行成本同比减少约86.8万元。呼和浩特市全年联动保障公务出行1173台次、行驶里程4.3万公里,实现了市域内公务用车共享共用、集约高效的服务目标。赤峰市以编制统一、权属统一、运行经费统一、监管统一、车辆和驾驶员调派统一为基础,实现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严格监督”,赤峰市巴林左旗三山乡人民政府正式被国管局授予“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称号。

编辑:贾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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