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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实践检验为标准——以改革创新精神完成全年目标系列评论之四

  □正言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干工作,一切都应以实践为标尺、拿结果来说话。

  结果是过程好不好的最终体现。干打雷不下雨,既浪费宝贵资源,又贻误发展时机。近几年,自治区党委要求省级领导带头做到“四我”,督促各级强化成果意识、交卷意识、报账意识,全区上下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需把务实求实导向更加鲜明地立起来,切实摒弃重过程不重结果、习惯拿“程序正义”来说事等不良现象。作为上级,部署任务后应该相信下级,给予其更多创造性落实的空间,只要于法周延,尽可于事简便,最大限度减少过程干预。作为下级,应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干实事上,朝着结果努力,少在路上分神。必要的“督检考”也应该把实绩作为评价标准,以干成了什么衡量工作质效。

  谎花结不出实果。无论干什么都要精益求精,不能“差不多就行”,结果该是“1”的,至少要达到“1”,不能拿“零点几”蒙混过关,干就干得最好,做就做到最优。过季才开的花难以如期结出果。凡事能办就马上办,能快就不要慢,对“五大任务”、“六个工程”、“六个行动”等明确了的事要定期报账、按时交卷,迟交的卷分再高也是打了折扣。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务实戒虚、一往无前,中国式现代化的内蒙古实践就一定能结出更多丰硕成果。

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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