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检察日报》第2版刊发题为《留住历史记忆》的文章,报道了2023年至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以黄河和一湖两海为主场,以沿黄7盟市为主力,部署“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为保护母亲河贡献检察力量。
报道全文如下:

2025年4月28日《检察日报》第2版
2023年至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以黄河和一湖两海为主场,以沿黄7盟市为主力,部署“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为保护母亲河贡献检察力量。
一、高质效办案,守护黄河生态底色。一是聚焦水污染防治,强化湖泊湿地保护。2023年以来,办理黄河流域环资类公益诉讼案件3155件,督促恢复被污染河道229.96公里,治理污染水面1.95万亩。2024年自治区检察院对乌梁素海流域环境问题以事立案,三级检察机关办案153件,专案入选“公益保护的中国方案”典型案例。二是聚焦荒漠化治理,强化草原林地保护。破坏草原林地是造成黄河流域荒漠化的重要原因。2023年,自治区检察院开展荒漠化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非法开垦草原、林地刑事案件1789件,公益诉讼案件487件。三是聚焦水土保持,强化水源涵养区保护。2023年以来,办理防治水土流失案件123件,督促追缴水土保持费7200余万元。
二、精准化监督,筑牢黄河保护防线。一是强化科技赋能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提升工程。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建立黄河生态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依托模型办案166件,节约黄河用水371万立方米。二是推进恢复性司法实践。针对“十大孔兑”(蒙古语,意为洪水沟)、清水川、昆都仑河等黄河一级支流的“四乱”问题重点监督治理,净化黄河“毛细血管”。三是优化社会化治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公益保护进程。包头市九原区检察院就二道沙河水污染问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就整改效果公开听证,将群众满意作为结案标准。
三、深层次协作,凝聚黄河保护合力。一是强化域内协作。开展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沿黄7盟市签署跨区域协作意见,实现黄河保护协同。乌海、阿拉善检察机关联合办案,确保黄河凌汛安全。二是强化跨省协作。与陕西、山西、宁夏等地检察机关建立黄河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向陕西省榆林市检察机关移送多件案件线索。三是强化跨部门协作。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与水利厅连续开展“河湖管护春季”行动,并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将继续以扎实履职助力黄河奔涌千秋安澜。
制作: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