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的协调促进,在你们的推动下,我们节省了用水成本,提升了企业形象……”近日,呼和浩特市一家化工企业的负责人紧握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手高兴地说。
该企业用水量较大,之前主要取用黄河水,在检察机关的促推下,企业改用再生水后,每吨水大概节约1.5元。检察机关的能动履职不仅让企业节约了成本,更提升了水资源利用率。
这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生动实践。
水是“生命之源”。今年,内蒙古将“节水行动”纳入“六个行动”重大部署,把节水作为事关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摆在治水管水空前重要的位置。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一直将水资源保护列为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重点领域,以“案件办理+调查研究+理论研究”模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水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向纵深发展,助力节水行动取得实效,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公益诉讼助力破解“水困”
呼和浩特市地处黄河中上游区域,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年均降水量不足400毫米,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4,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城市。破解“水困”难题,已经成为呼和浩特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命题。然而,随着呼和浩特城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在用水结构中的比重不断增加,再生水这一曾被忽视的“城市第二水源”,成为破题的关键因素之一。
去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一些企业在再生水供水区域内,符合使用再生水条件,但主动意识不强。
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呼和浩特市已建成再生水管网270余公里,再生水量达14736.44万吨。
再生水管网到位、水质达标,企业为何不用?这一疑问,成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办案焦点。
该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周鹏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呼和浩特市再生水利用条例》的相关规定,应使用而未使用再生水的企业,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使用或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
同时,在该院的推动下,2024年6月12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出台《呼和浩特市城镇非居民取用水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使用再生水的非居民用水人不缴纳水资源税,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不执行超量加价计划用水制度。
水价直降1.5元/吨、免征水资源税……《办法》的出台,调动了企业使用再生水的积极性。
“该《办法》出台后,一些企业的观念明显转变了,他们从排斥使用转变为愿意使用再生水,检察公益诉讼成功破解‘水困’难题,为节水行动提供了保障。”周鹏说。
法律的刚性加上政策的柔性,节水行动见成效:2024年呼和浩特市节约黄河水371.8万立方米。更深远的是,涉案企业用水观念的转变形成示范效应,多家企业签订再生水利用合同,节水型社会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现代煤化工企业,公司注重环境保护,在工艺设计阶段,生产用水使用了城市再生水。“我们公司用水量大,全年规划用水在800万吨左右。呼和浩特市政府出台这一《办法》,对于我们企业来说是特别利好的政策,使用再生水兼顾了环保与效益!”该公司副总经理贾建成说。
一份检察建议促推地方出台惠民利企相关法规,不仅仅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更优化了营商环境,也为资源保护提供了重要支撑。
协同发力共护“生命之源”
去年这场水资源保护“战役”的胜利,是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协同治理的胜利。检察公益诉讼为《呼和浩特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从“纸面”落到“地面”注入催化剂,也为检察公益诉讼提供了可诉性支持。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使用再生水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办理,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水利厅的认可,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专刊典型案例。今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将该经验复制到更多领域。目前,该院还在立案办理督促某公司使用再生水行政公益诉讼案,力争推动首府地区最大工业用水企业使用再生水;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正在办理某能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再生水行政公益诉讼案;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和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正在对辖区内应当使用再生水的企业进行排查,推动再生水利用实现应用尽用。
今年2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启动“检察公益诉讼助力节水行动”,进一步强化违规取用水监督力度,督促封闭自备水源井,推动落实农业节水灌溉措施,加强地下水超采防治,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受理水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24件,立案18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同时,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涉水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并以数字赋能拓展公益诉讼监督领域,持续推动再生水利用率超过50%,助力自治区节水行动取得实效。
“我们还充分发挥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上下一体履职效能,聚焦水资源领域重点问题,协同发力,推动公益受损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同时,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与涉水行政执法部门‘双轮驱动’,让每一滴水物尽其用。”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俊梅说。(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郝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