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央媒聚焦内蒙古

【央媒聚焦内蒙古•中国教育报】内蒙古九项举措促毕业生就业 为毕业生推送不少于3个有效岗位

  2025年5月7日《中国教育报》第1版刊发了《内蒙古九项举措促毕业生就业 为毕业生推送不少于3个有效岗位》的文章,报道了为有效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近日下发通知,推出九项举措,全力护航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之路。

  报道全文如下:

  《中国教育报》(2025年5月7日01版)

  为有效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近日下发通知,推出九项举措,全力护航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之路。

  内蒙古要求,各盟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健全就业责任体系,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成效纳入盟市政府、高校年度绩效考核,教育厅、人社厅要分别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就业指导及服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用人单位信息归集、发布等工作。多渠道扩大岗位供给,加快推出促就业增量政策,深化税收减免、援企稳岗政策,重点拓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业态岗位,设立“公费农科生”等基层项目,挖掘科研助理、教学管理助理等岗位。

  内蒙古明确,要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人才需求发布与预测预警机制,对就业质量低的专业实施“红黄牌”预警,确保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相衔接、招生规模与社会需求相匹配。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支持企业全程参与人才培养,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鼓励订单培养、学徒制培养和实践基地共建,围绕风光氢储等重点产业联建实习就业基地,组建就业联盟。高频次举办分层次、分行业、跨区域、小而精招聘会,并依托“内蒙古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岗位精准推送,为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个有效岗位,建立闭环管理模式,切实提升岗位利用率。(特约通讯员 赵柏暄)

  制作:杨宏力

编辑:梁波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