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央媒聚焦内蒙古

【央媒聚焦内蒙古·中国民族报】大漠深处绘丹青——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治沙青年突击队

  2025年6月24日,《中国民族报》第1版刊发题为《大漠深处绘丹青——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治沙青年突击队》的文章,报道了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治沙青年突击队,这支现在由42人组成的治沙队伍,其中66%是35周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在广袤的沙海上,手挽手、肩并肩,共同逆风缚沙,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民族团结进步的真谛。

  报道如下:

  《中国民族报》(2025年6月24日1版)

  从茫茫沙海到片片绿洲,从“点沙成金”到“绿富同兴”,他们让生命之色浸染在黄沙之中,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重大转变;他们打造了一座座绿色的生命丰碑,让世界看到了中国在荒漠化治理中的智慧与决心。

  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治沙青年突击队。

  这支现在由42人组成的治沙队伍,其中66%是35周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在广袤的沙海上,手挽手、肩并肩,共同逆风缚沙,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民族团结进步的真谛。

  今年4月,磴口县三北治沙青年突击队荣获2025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这也是对突击队成立70多年来治沙成果的肯定。

  乌兰布和,蒙古语意为“红色公牛”。被誉为“守沙要塞”的磴口县位于黄河“几字弯”顶端,境内有乌兰布和沙漠426万亩,占县域总面积的77%。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受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乌兰布和沙漠不断向东扩展,磴口县受风沙危害严重,人民生产生活损失巨大。“小风难睁眼,大风活埋人”是曾经流传于当地的俗语。

  1950年,时年33岁的杨力生担任磴口县首任县委书记后,组织成立了第一代治沙青年突击队。他们在沙漠中开渠栽树,并积极探索创新了粘土、柴草压沙办法,经过近10年的努力,在乌兰布和沙漠东侧建成了闻名全国的308里防沙林带,为母亲河黄河系上绿色“宽腰带”,阻断了乌兰布和沙漠流沙对黄河、包兰铁路和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的威胁,保障了河套灌区的粮食安全。

  杨力生治沙的故事,激励着许许多多青年人加入治沙青年突击队。几十年来,突击队涌现出谢恭德、黄伟、乌汉图、韩应联等一大批治沙青年典型。“大漠愚公”谢恭德带领妻儿老小挖渠开荒,坚持植树造林40年,硬是让5000亩寸草不生的沙漠披上绿装,被表彰为“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韩应联二十载如一日坚守沙漠,为解决梭梭林退化问题,连续两年蹲守试验田,最终找到修复良方……

  “沙漠里风沙大、昼夜温差也大,环境十分恶劣,再加上植树造林本身是一个体力活,因此体力好的年轻人始终是我们治沙队伍的‘主力军’。”磴口县三北治沙青年突击队队员、磴口县防沙治沙局副局长何文强说,在共同压沙的过程中,各族青年增进了了解,凝聚起了团结奋斗、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

  “随着防沙治沙工作的深入推进,我们的队伍分工更加细致,成立了科技创新组、技术指导组、宣传报道组、资源保护组。”磴口县三北治沙青年突击队队长、磴口县防沙治沙局局长吴彦杰介绍,各小组分别肩负着防沙治沙科技创新、技术指导、新闻宣传、林草资源保护等重要任务。

  这支青年突击队的故事,正在广袤的乌兰布和沙漠续写着新的绿色传奇。目前,他们积极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治沙技术和经验,将无人机航拍、遥感监测、大数据分析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于治沙实践,研发出荒漠原生树种造林、高压水打孔造林、冷藏苗避风造林等新技术,成功总结出窄林带、小网格、低耗水的农田防护林技术模式,并推广至新疆、甘肃等地。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沙漠林业实验中心副主任张景波,带领磴口县三北治沙青年突击队选出梭梭、柠条、四翅滨藜等植物品种,“光伏+梭梭”“光伏+柠条”等创新模式打开了磴口县治沙的新局面。

  在一代代治沙青年突击队与当地群众的不懈奋斗下,210万亩乌兰布和沙漠披上绿装,磴口县林草覆盖度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0.04%提高到目前的39.1%。全县年沙尘日数、大风日数,由2020年的14天减少到2024年的10天左右。

  如今,磴口县各类生态治理和沙产业经营主体达90余家,打造了荒漠中药材、沙区养殖业、沙漠生态旅游等特色沙产业,年产值突破10亿元。一条让沙漠增绿、让资源增值、让企业增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正在磴口县徐徐铺展。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对队员们辛勤付出的肯定。”吴彦杰说,“我们要倍加珍惜,加倍努力,久久为功,接续奋斗,为乌兰布和沙漠变绿洲的传奇续写新时代的动人篇章。”(作者:贾新霞 张乐天 何文强)

  制作:张莉

编辑:梁波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