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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动公费培养师资计划 助力乡村教育振兴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7月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加强乡村和县域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内蒙古自治区近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费培养师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到岗退费”等政策吸引优秀青年投身教育事业,为基层学校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高素质教师。

  《方案》明确,该计划主要面向苏木乡、嘎查村等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边境旗县中小学校及旗县中学,培养师德高尚、扎根基层的教师队伍。招生对象为内蒙古户籍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院校承担培养任务,涵盖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培养过程中,高校将强化实践教学,并安排公费师范生到优质中小学实习半年,提升教学能力。

  此外,公费师范生须签订三方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地区任教至少6年。本科毕业生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但优秀生源可经推免进入“本研衔接”培养,毕业后继续履约。若未履行协议,需退还学费、住宿费并承担违约责任,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体系。因特殊原因无法履约的,需经审批并暂缓或中止协议。

  为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内蒙古实行“到岗退费”政策,公费师范生上岗后可全额退还学费和住宿费,费用由盟市和旗县财政共同承担。就业方面,公费师范生经面试(试讲)后直接入编入岗,享受职称评聘、周转宿舍等政策倾斜。

  自治区要求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协同落实计划,确保编制、经费、岗位到位。该计划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已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可申请“本研衔接”培养,按新规履约。

编辑:郝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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