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综合新闻

内蒙古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暴雨气象灾害IV级应急响应

  本网7月22日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石向军)记者从自治区气象局了解到,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决定于7月22日12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暴雨气象灾害IV级应急响应。

  据自治区气象部门预测,7月23日起,我区大部地区将再次迎来明显降水天气。大部地区过程累计降水量超过100毫米,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地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保持高度警惕,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按照要求,自治区启动防汛和暴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整理汇总雨情、水情、灾情、险情、未来形势分析及工作开展等情况信息,于每日8时向自治区防指办公室报告工作动态。如发生突发情况,特别是涉及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一事一报、随有随报、第一时间上报。

编辑:贾小燕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