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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暴雨气象灾害IV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

  本网7月24日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石向军)据内蒙古气象台预报,7月24日起,内蒙古大部地区累计降水量超过100毫米,局地可达180毫米及以上,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7月24日11时将暴雨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上述情况,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指挥部其他相关成员单位视情况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按照各自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组织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和督促气象灾害影响重点区域的盟市、旗县灾害防御工作。受暴雨灾害影响的相关盟市根据实际研判启动、升级应急响应,统筹当地各部门资源,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灾害防御方案,部署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按照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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