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本网原创

危急时刻勇救落水者 他们获评“青城好人”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刘 惠 实习生 刘林芳)7月31日,呼和浩特市文明办授予3组见义勇为集体和个人“青城好人”荣誉称号,为他们颁发荣誉证书、佩戴“青城好人”绶带和“青城好人”奖章,并给予每组5000元慰问金,对他们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的行为高度肯定和赞誉。

  3组见义勇为集体和个人分别是:7月22日在大黑河花海之约附近合力营救落水女子和儿童的赛罕区城管局机动中队分队长朱旭冬、赛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动中队干部李鹏程、内蒙古德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职员邬海旭;7月25日在新城区海东慢城西南门外河边营救落水女子的新城区交管大队九中队辅警贺子轩、新城区公安分局迎新路派出所辅警杜磊;7月25日在公主府立交桥下的积水中营救落水女子的春华水务集团排水科技公司排水泵站一所员工格图。

  采访中,这6位平民英雄均表示,在救人的那一刻,并没有多想,只想着赶紧把人救上来。“我自己会游泳,所以当我在大黑河附近看到一个母亲和一个孩子落水时,第一想法就是赶紧把他们救上来,也许我伸一把手,就能挽救他们的生命。”邬海旭说,当落水者被大家合力救上岸时,他感到无比自豪,获得“青城好人”的荣誉,他深感荣幸,以后若再遇危急时刻,依然会义无反顾地伸出援手。

IMG_20250731_172432.jpg

  格图在公主府立交桥下的积水中营救落水女子

IMG_20250731_172520.jpg

  在大黑河花海之约附近合力营救落水女子和儿童的见义勇为集体

IMG_20250731_172613.jpg

  他们在新城区海东慢城西南门外河边营救落水女子

编辑:郝小军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