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赤峰市宁城县,徐某和丛某因门前地界归属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却在申请执行后握手言和。9年郁结,一朝冰释,得益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走访,释法明理、动情晓义,解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
“双方争执由来已久,如果靠强制执行清除争议地界堆放的杂物,虽能恢复土地原貌,却会将矛盾埋得更深。我们法院干警与村书记、当事人共同好友屡次登门走访,唤醒理解、包容的邻里情谊,最终让双方关系得以修复。”宁城县人民法院的该案承办法官说道。
修复的是关系,守护的是民心。今年以来,赤峰市法院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视野从传统的“案结事了”拓展至“人和心安”,积极构建并全面推行“系统化诉后社会关系修复”工作机制,将司法服务的温情触角精准延伸至矛盾纠纷化解的全链条末端。
“司法判决不是终点,而是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新起点。”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建武说,修复的目标,不仅在于督促义务履行,更在于化解心结,修复信任、促进和谐。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开展系统化诉后社会关系修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承办法官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需依据案件性质、争议焦点、当事人情绪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科学填写《人民法院案件风险评估表》,精准识别“修复需求点”,并据此为每起案件“量身定制”个性化的社会关系修复方案。
自今年3月份该机制正式推行以来,赤峰市各基层法院迅速响应,以务实谋新之举持续推动该机制落地落细,全力织就覆盖广泛、协同联动、精准施策的“修复网”。《人民法院案件风险评估表》成为法官的“导航仪”,引导修复工作有的放矢。巴林左旗人民法院率先打破部门壁垒,整合调解、审判、执行精干力量,成立专门的“诉后社会关系修复工作办公室”,对高风险、涉民生等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实施“一案一策”。松山区人民法院与苏木乡镇党委和政府、两级综治中心等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推动信息共享与解纷力量互助,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红山区人民法院针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联动多方资源,构建起“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立体帮扶网络。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建立判后、执前督促履行和跟踪回访机制,法官主动联系义务人进行法律后果告知与诚信教育,同步加大执前保全适用力度,有效提升了执前和解比例,减少了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量,降低了当事人的诉累和执行成本。
“系统化诉后社会关系修复”工作的成效正逐步显现。一组“降”与“升”的数据尤为亮眼:今年上半年,赤峰市法院系统上诉率同比下降2.1%,申诉率下降1.65%,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显著提升,调解率上升4.08%。
更令人欣喜的是,通过回访评估,诉后关系修复成功率达到90.3%。这些数据的背后是大量对立情绪消融、受损关系得以弥合,社会风险的有效化解与司法公信力的持续提升。(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