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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万元一泡尿:家长教不会的,法律来管!

  9月12日,一则关于“海底捞小便门”事件法院一审判决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

  当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海底捞“小便门”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唐某、吴某及其二人的父母,向海底捞方面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其中,唐某、吴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

  图片来源:海报新闻视频截图

  17岁,本应是明事理、知敬畏的年纪,可是这两个“熊孩子”,却在海底捞包间里,上演了一出荒诞闹剧。据报道,今年2月24日凌晨,17岁的唐某和吴某,在海底捞一家门店包间内用餐后,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并拍摄视频记录这一行为。三天后,吴某将该视频发到朋友圈,视频迅速在网络传播,引发广泛社会关注。

  这不是孩童的顽皮,而是把公共空间当私人游乐场、视他人权益如无物的“巨婴”行径。

  他们或许以为,这只是场博眼球的恶作剧。却不知,那一泡尿泼出去的,是海底捞食客的信任,是企业日积月累的商誉。涉事门店销毁全部餐具、深度消毒,给4109名消费者全额退款,这些真金白银的损失,是对“巨婴”任性的直接反噬。

  法院判决的220万元赔偿,每一笔都有分量。13万元餐具损耗与消毒费,是对食品安全底线的守护;200万元经营与商誉损失,是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兜底;7万元维权开支,是对侵权行为的明确追责。这些数字,不是对“一泡尿”的定价,而是给“巨婴”及其背后失职者的罚单。

  两名少年的“巨婴”心态,根源深植于家庭教育的缺位。或许是家长总以“他还小”为由,一次次模糊行为底线;或许是成长过程中从未被真正教会“规则”二字的分量。直到闯了祸,才不得不以220万元赔偿的沉重代价,补上这堂迟到的品德课。而法院明确“不足部分由父母赔偿”,更是将监护责任从道德义务,拉回法律约束的框架里——孩子可以不懂事,但家长不能“装糊涂”。这不仅是对个体家庭的警示,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法治提醒:监护,不是权利,而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一泡尿,220万元。这笔赔偿,不是对“一泡尿”的定价,这个判决,更像一面镜子——它照出了“巨婴”心态的荒唐,照出了监护失职的代价,也照见了法治社会对规则的坚定守护。每个成年人的规则意识,都应在成长中扎根;每个家庭的教育责任,都不该在“孩子还小”的借口里缺席。

  这堂用“天价”换来的课,希望能唤醒更多家庭的警觉:真正的爱,不是无底线包容,而是教会孩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畏,方能远行。(张弓长)

编辑:刘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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