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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聚焦内蒙古•中国旅游报】内蒙古推动自驾露营旅游高质量发展

  2026年1月8日《中国旅游报》第1版刊发了《内蒙古推动自驾露营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文章,报道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动自驾露营旅游健康有序发展指导意见》,旨在通过系统规划与规范引导,推动自驾露营旅游高质量发展。

  报道全文如下:

  《中国旅游报》(2026年1月8日01版)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动自驾露营旅游健康有序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通过系统规划与规范引导,推动自驾露营旅游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5项主要任务。一是优化规划布局。自驾露营空间类规划应在符合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布局营地选址,保障各类营地供给;项目要做好科学论证,防止低端化、同质化等项目盲目开发、建设。二是丰富旅游产品。自驾露营旅游经营主体应充分挖掘文化旅游资源,加强与文博、演艺、美术、体育等机构合作,融入音乐节、艺术节、体育比赛、户外运动、自然教育、休闲康养等群众性节事赛事和文旅活动,充实自驾露营地服务内容。三是规范管理经营。自驾露营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生产经营相关各项规定,依法依规取得开展自驾露营服务场所所需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证照等。四是落实安全责任。自驾露营地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安全应急预案,配备摄像头等必要的安全监测和防护设施等。五是加强标准引领。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大对《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等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研究、注重标准实施,引领产品服务提质升级。

  《指导意见》还提出建立跨部门的协同推进机制,从立项、用地、建设到监管、应急,各部门职责清晰、同向发力,形成推动自驾露营旅游发展的强大合力。(伊日桂)

  制作:杨宏力

编辑: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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