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科教文卫

内蒙古教育系统集中学习两部法律 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水平

  本网3月20日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刘志贤)3月19日,自治区教育厅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辅导报告会,组织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学习两部法律,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报告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主任李红勃进行专题辅导,围绕两部法律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条文精髓和实践要求展开深入解读,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细致讲解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法治责任、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实施路径、校园民族团结创建的规范要求等内容,清晰阐释了两部法律在维护国家统一、增进民族团结、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意义。

  “听了专题辅导,我深感责任重大。作为语言文字和教材管理的职能处室,我们将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一方面严把教材编审、选用、监管全流程关口,坚守教材政治底线和质量标准,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机融入教材体系;另一方面全力以赴抓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语言文字督导评估等重点工作,以法治思维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和教材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到实处。”自治区教育厅教材与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处长包革命说。

  会议要求,全区教育系统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两部法律的重大意义,将两部法律的学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以此次辅导报告会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两部法律的热潮,创新宣传方式、用好新媒体平台,面向广大干部、师生和家长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要多措并举抓好贯彻实施,切实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贯彻实施这两部法律作为贯彻落实2026年全国两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

编辑:孙丽荣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韩方志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