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总以工程款没结算为由拖延工资发放,现在资金实行提前‘戴帽下达’,直接划入工资专户,想拖也拖不了,压在心头‘没钱发工资’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7月23日,谈及工资支付机制带来的变化,内蒙古某房地产项目负责人深有感触。
这份踏实感,源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全国首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一年来,全区治理欠薪工作逐步实现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从“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深度转型,依靠法治力量牢牢守护农牧民工的“钱袋子”。
《条例》以法定形式构建起“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资金必须管欠薪、管项目必须管欠薪”的责任体系,明确旗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属地监管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治理欠薪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工作机制,严把政府投资与国企项目资金审核关,从源头杜绝因资金缺位引发欠薪。
呼和浩特市坚决把好资金核验“一票否决”关,改变过去“先立项、后找钱”的模式,发改、财政、人社部门联合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前置核验机制,确保“没钱不立项、钱不到不施工”。在行业监管方面,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巡查与专项检查,对用工实名制、人工费预拨等制度落实情况逐一核查,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实现“欠薪不出项目、纠纷不出属地”。乌兰察布市创新推出“资金三单独、拨付三优先”原则,在财政拨付工程款时,要求建设单位单独列支人工费用、单独设立工资专户、单独申请拨付。资金到账后,单独核算、预拨,保障农牧民工工资优先拨付支付。
同时,内蒙古全面推行人社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双驻点”、实地现场与台账资料“双检查”的联合监管模式。驻点人员定人包片包项目,严格落实按月核查要求,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全闭环处置。该模式还与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深度融合,实现智慧监管与现场监管无缝衔接,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问题解决在现场。
“当时心里特别慌,就怕辛苦钱打了水漂,但又不知道该找谁维权。”通辽市库伦旗建筑工人刘强,曾有过这样的担忧。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问题并非在他主动投诉后才被解决,而是在监察人员一次日常巡查中就被发现并推动解决了。
《条例》把强化维权服务保障、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和提高违法成本作为治理欠薪的关键举措。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上,全区持续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不打烊”受理。通过优化欠薪线索信息化处办系统,实现全口径线索统一归集、交办与督办。司法行政部门开辟讨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缩短维权周期,让农牧民工维权更便捷高效。
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创新服务模式,打造12345热线“欠薪专席”,构建“人社主导、专席值守、精准调度、闭环处置”的专属工作体系,让欠薪维权告别烦琐流程、实现高效速办。“欠薪专席”精选人社部门的业务骨干常驻值守,身兼政策宣讲、矛盾调解、诉求调度三重职责,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
在办理欠薪案件上,各地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快速移送、快侦快诉快判,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在失信联合惩戒上,内蒙古构建起多部门协同体系,对恶意欠薪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一律列入失信“黑名单”,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大幅提高欠薪违法成本,以信用约束倒逼企业诚信用工。
一年来,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欠薪问题发生率稳步下降,欠薪线索处办率保持高位,高质量完成“动态清零”工作任务,坚决守住“三个不发生”工作底线,农牧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法治护薪、诚信用工的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梅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