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党内法规,为建强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筑牢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重要阵地提供了坚实保障,是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制度遵循。近年来,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和中央党校的帮扶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扎实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党校初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一、深入学习领会《条例》,扛牢政治责任,牢记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牢牢把握办学治校正确政治方向
《条例》明确,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必须坚持党校姓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治区党委把党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条例》、研究党校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兼任内蒙古党校校长,组织部部长分管党校工作,盟市、旗县(市、区)党委书记全部兼任同级党校校长。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全国党校校长会议精神,组织全区党校系统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条例》,通过系统深入的学习和研讨,全区党校系统始终牢牢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坚守党校初心,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聚焦主责主业,奋力开创新时代全区党校系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深入对标对表《条例》,聚焦主责主业,紧扣为党育才核心任务,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效
《条例》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内蒙古党校始终坚守“为党育才”初心,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聚焦完成基本培训任务,进一步明确培训要素,优化教学布局、完善培训体系,实现干部教育培训质效提升与办学实力双向共进、同步跃升。一是课程体系不断完善。对照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关于基本培训的课程目录,通过讲题竞标、集体备课,建成基本培训课程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某一领域重要论述,新开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论”课程21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蒙古篇”课程39讲,不断丰富完善具有边疆民族地区党校特色的课程体系。二是大纲教材建设进展突出。编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案例》、《基本培训党性教育课程大纲》、《党性教育典型案例—警示篇》等11本大纲、教材,按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对大纲和教材进行修订完善,大纲和教材建设取得了从无到有、从零散到系统的进展。三是教学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把学员“三带来”问题转化为学习研讨、实践调研的主题,深入开展研究式、互动式教学。增加学员论坛、双向交流、领导干部经验交流等教学环节,完善中青班行动学习法,力争让学员带着问题而来、获得答案而归。在全区范围内遴选命名71个干部教育培训现场基地(教学点),打造“重走总书记视察路”等9条精品教学路线,建设教学案例库,“走出去”开展异地培训,延伸和拓展课堂教学。四是服务中心大局作用不断凸显。着眼内蒙古现代化建设,开展务实管用专题培训,班次占比将近60%。聚焦党中央重大发展战略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举办“形势与任务报告”、“知行论坛”、“前沿讲堂”三个系列专题讲座,邀请党校“特聘教授”、国内知名专家、相关领域领导干部辅导授课。同时,有针对性地向全区有关行业领域、盟市旗县党校同步直播,进一步扩大干部培训覆盖面,助力干部大学习、能力大提升。五是培训覆盖面持续扩大。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进一步细化培训对象、细分行业领域,将全区政法、教育等十余个系统的干部培训全部纳入党校基本培训范畴。调整优化培训学制,形成长短结合、梯次衔接的班次矩阵。近两年,年均举办主体班次80余个,培训学员7000余人,与2023年相比,实现年度培训班次、人数双翻番。指导全区各级党校积极推进“党员进党校”培训项目,2025年培训党员近24万人,主渠道作用不断彰显。
三、深入对标对表《条例》,聚焦咨政赋能,紧扣为党献策核心职能,全面提升科研咨询工作质量水平
《条例》规定,党校(行政学院)要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要当好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生力军。内蒙古党校着力加强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通过课题、平台、队伍建设强化改革赋能,持续增强学术原创力,切实履行理论建设生力军职责。一是有组织科研体系建成生效。改进科研工作机制、科研项目体系、科研考核管理体系,丰富后期资助、成果购买等资助形式,有效发挥团队协作和研究项目纽带作用。成立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统一战线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边疆治理研究中心,进一步拓展研究平台。跨部门、跨学科组建12个研究团队,协同开展对策研究。坚持开门搞科研,不断深化与区内外高校、社科研究机构、党政机关的机制化合作,积极探索与学员、领导干部联合攻关新模式,科研工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二是科研成果数量质量稳步提升。大力支持教研人员申报省部级以上课题,主动承接自治区厅局委托课题。两年来,获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69项,报送决策咨询报告130余篇,4篇获中央领导同志签批、32篇获省级领导同志签批,1项获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决策咨询类)三等奖。发表论文240余篇、出版著作13部,1篇理论文章入选中宣部全国优秀理论宣传作品扶持计划,1篇理论文章获自治区“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高层次高质量的成果明显增多。三是思想引领作用成效明显。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标识性概念、原创性贡献、原理性成果,加强理论概括,积极鼓励教师在《光明日报》、《学习时报》、《实践》等报刊和主流媒体发文发声。把微视频党课作为思想引领的新形式,联合实践杂志社打造《扛牢政治责任坚决贯穿主线》、《“十五五”,内蒙古怎么干》、《向北·向新·向未来—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解读》等十期85讲微视频党课,成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学习内容,传播党的思想主张、用党的意识形态引领社会思潮的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四、深入对标对表《条例》,聚焦固本强基,坚守质量立校、从严治校办学方针,持续夯实党校办学治校根基
《条例》明确党校坚持质量立校、从严治校,遵循干部教育规律提升办学综合水平,落实严以治校治教治学要求。内蒙古党校坚持专兼结合、引育并重,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能力;同时坚持从严管理,大力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把质量立校、从严治校贯穿办学全过程。一是高标准培育教师队伍。提高人才引进学历门槛,坚持博士学历硬性标准,严守政治审查关口,累计招录中央党校、清华北大人大等知名院校毕业博士21名。同步支持在职教师深造提升,近两年新增在职在读博士5人、取得博士学位6人。全校教师博士占比达39%,较两年前翻近两番,师资学历与专业实力显著增强。同时强化柔性引才,遴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基层先进典型215人,搭建特聘教授师资库。二是高站位谋划队伍建设。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成立3个“名师工作室”,实施青年党员文献研读工程。选派中青年教师到旗县党政机关挂职,组织新入职专职教师到行政管理部门跟岗锻炼。两年来,1人获评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1人入选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资助项目,2人入选“英才兴蒙”工程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3人获评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三是高质量建设校风教风学风。对标《条例》修订完善校内规章制度,细化各岗位、各业务流程,实现办学治校全环节依规运行。严守纪律规矩,对标中央党校“七不准”强化教职工日常监管。构建学员全周期党性教育体系,优化考勤、成效评估、培训纪实综合考评,落实组织员24小时跟班督学机制,将质量立校、从严治校贯穿办学全过程。
五、深入对标对表《条例》,聚焦全域提质,紧扣系统赋能核心目标,全面推动区域党校建设整体跃升
《条例》强调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谋划、整合资源,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内蒙古党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成立党校工作处负责统筹全区党校业务指导工作,推动构建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一是县级党校建设明显改善。全区盟市、旗县党校增加1050名专职教师编制。持续探索全区党校师资统一招聘、一体培养的模式。旗县级党校按照安全适用原则,因地制宜改善办学条件。二是师资培训和课程共享持续加强。选送全区党校系统骨干教师669人次到中央党校访学培训。内蒙古党校打造95讲视频课,通过“网上党校”与全区党校共享,推动全区党校基本培训课程朝着应开尽开目标迈进,将大纲和教材提供给盟市和旗县党校参考使用,完成全区党校2070余名专职教师全员轮训。三是业务指导和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建立校领导联系盟市旗县党校制度,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加强京蒙党校协作,牵头推动北京市区级党校与我区盟市党校、干部学院结对共建,两地三级党校交叉开展班次互派、教研互动活动。积极对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主动加强与其他省市党校的沟通联系,不断提升开放办学水平。
在新征程上,内蒙古党校将始终坚守党校初心,严格执行《条例》,持续深化依规治校、从严治校实践,提升办学治校效能,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