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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收官!内蒙古再生水利用配置藏着哪些经验?

  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消息:日前,全国28个省份的76个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其中,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4市全部超额完成试点目标。包头市“以分质供水和‘三级循环’利用体系支撑光伏产业基地建设”入选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典型案例。

  经多方评估,试点达到预期效果,各试点城市探索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推广的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围绕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扩大再生水利用领域和规模、完善再生水生产输配设施、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政策等5方面,分类评估总结出10种先进模式;聚焦再生水规划、配置、利用、产输、激励各环节,形成14个成效明显的典型案例,为全国范围内推广再生水利用配置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自2022年开展试点以来,包头市累计投入41.6亿元实施重点项目16个,探索缺水型工业城市破解水资源瓶颈的有效路径,城区再生水利用量由试点前的4574万立方米提高到12504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提升至82.5%,远超40%的试点目标。试点以来,全市累计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4座,新增再生水管网约100公里,全市管网总长达323公里,主城区环状供水格局基本形成,再生水应用场景从单一工业拓展到绿化、生态、市政等多个领域。

  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十四五”期间,各试点城市围绕建立完善再生水利用管理体系,系统构建再生水技术标准体系,出台价格、财政奖补、用水指标配置、水权交易、绿色金融、生态价值转化等激励政策,挖潜再生水补充新增用水需求、改善河湖生态环境、降低工业用水综合成本、节水减污降碳等多重价值,有效发挥其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将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加强经验总结,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再生水利用管理体系,构建再生水技术标准体系,健全财政奖补、用水指标配置、水权交易、绿色金融、生态价值转化等激励政策,挖潜再生水补充新增用水需求、改善河湖生态环境、降低工业用水综合成本、节水减污降碳等多重价值,推动形成更多先进、适用、成熟的再生水利用配置模式,不断提升全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韩雪茹 

编校:贾小燕
审校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校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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