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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北疆生态屏障 法治宣传与你同行” 多部门联合开展 大青山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8月2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乌兰察布分局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执法监督处、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在红石崖旅游区开展“守护北疆生态屏障,法治宣传与你同行”普法宣传活动。

  大青山是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针对近年来户外越野带来的生态破坏问题,本次活动聚焦整治网络引流牟利、车辆违规穿越保护区核心区等违法行为,通过现场宣讲、入户普法,推动《自然保护区条例》《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司法保护令、司法禁止令落地实施。

  启动仪式上,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乌兰察布分局副局长朱伟光表示,大青山是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倡议全社会争做生态法治的信仰者、传播者、践行者。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法警支队政委高冠东介绍,呼铁中院已出台诉前生态环境司法禁止令与大青山司法保护令,对网络招募、组织车队非法穿越核心区的行为亮剑,拒不执行将面临罚款、拘留乃至刑事追责。

  活动期间,联合宣传队伍在广场设置普法咨询台,向游客发放资料、解答疑问,并深入周边行政村入户普法,向村民讲明非法穿越、网络引流牟利等行为的法律风险,把生态法治宣传送到基层一线打通生态普法“最后一公里”。

编校:梁波
审校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校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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