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秋收忙,丰收的背后,农田残留的废旧地膜却悄悄成为破坏耕地、影响村容的“白色隐患”。为从源头整治农田白色污染,守护沃土良田、筑牢农业绿色发展根基,近日,包头市农牧局耕保科面向全市广大农牧民及农业生产经营者发布《秋收不忘拾膜——致全市农牧民朋友们的倡议书》,呼吁大家抢抓秋收关键节点,主动清理回收田间残膜,规范处置废旧地膜,以实际行动守护乡村生态环境。
据了解,地膜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农资,凭借增温保墒、抗旱节水、抑草减耗等优势,有效提升农作物产量与品质,在保障粮食安全、稳定农产品供给、带动农牧民增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地膜广泛使用后产生的残留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废旧残膜难以自然降解,长年累积在田间地头,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持续性破坏,已然成为制约我市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难题。
倡议书详细梳理了农田残膜的多重危害,让广大农牧民清晰知晓随意遗留残膜的不良影响。土壤中残留的地膜会阻碍水肥输送、抑制土壤微生物活动,造成土壤土质退化,同时阻碍农作物种子萌发和根系生长,直接影响后续作物收成。散落田间树梢、道路沟渠、房前屋后的残膜,严重破坏村容村貌、影响人居环境,还易造成牲畜误食,危及畜禽养殖安全。此外,田间残膜极易缠绕农机设备,降低机械化作业效率与质量,影响农业标准化生产。
针对秋收后残膜清理工作,我市明确倡导科学清理处置方式。倡议提出,广大农牧民要摒弃“只收庄稼、不清残膜”的陋习,紧抓秋收后的关键窗口期,全面开展田间残膜清理工作。鼓励采取“机械回收+人工拾捡”的组合模式,提升残膜回收全覆盖、高效率,主动将捡拾的废旧地膜集中整理,统一上交至回收网点,实现资源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随意丢弃残膜、将非生物降解地膜翻耕入土等“一丢了之、一翻了之”的不负责任行为。
同时,本次倡议书着重明确了残膜回收的法律义务,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群众责任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农用薄膜使用者未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的,将被农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个人违规行为可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经营主体违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以法治力度倒逼残膜规范回收处置。
耕地是农牧业发展的根本,是农牧民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回收,规范处置,共同守护好农牧业生产空间和农牧区生态环境,为建设绿色低碳、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贡献力量。下一步,我市也将持续推进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引导广大农牧民树立绿色耕种理念,自觉参与残膜回收工作,共同守护洁净沃土、改善乡村生态,助力打造绿色低碳、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推动全市农业生态高质量发展。( 吴爱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