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旗县区一部门对口上级多部门
对于各旗县区机构改革的方案,包头市要求各旗县区充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体现和突出本级政府功能特点,不要求上下对口,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加大整合力度,允许一个部门对口上级几个部门。
具体的方案为:旗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取消议事协调机构的办公室机构序列。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设政府工作部门24个;昆都仑区、东河区、青山区、九原区设政府工作部门23个;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分别设政府工作部门21个和16个。旗县区政府不设部门管理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可单独设置,也可在卫生部门挂牌子。
年底前基本完成
据介绍,包头市的政府机构改革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并与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理好。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按照这次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包头市要求各部门加强对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实施“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各部门以正式文件向市编委上报本部门的“三定”(定主要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规定,规定经由市编办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按照要求,包头市将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对于旗县区政府机构的改革,包头市要求各旗县区按照确定的机构改革任务和步骤,抓紧拟制本地区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全面有序开展改革工作,在今年12月5日前完成上报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并上报总结报告。
○新闻背景:包头已进行4次机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包头市已进行了4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但当前的行政管理机制仍有不少问题,表现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仍不够强;政府机构设置不够合理,一些机构分设过细、权责脱节;部门职责关系还未完全理顺,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是以往改革的延续和深化,编制基本不变,人员大体不变。在此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理顺权责关系、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对机构作适当调整。(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