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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大火案第一被告放弃自辩 最高可判7年
内蒙古新闻网  10-03-25 10:51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京华时报  
 

  >>建筑方

  放弃安全义务只听央视指挥

  虽然燃放烟花只是徐威所称“部门的一个活动”,但检方称,中建及北京城建两个公司的建设人员也为违规燃放烟火一路开绿灯。此间,建筑方放弃了自己基本的安全义务,对业主方领导言听计从。

  检方指控,确定燃放地点后,徐威曾指示下属找建筑方的领导协办。烟花到京后,建筑方打开工地大门,让烟花货车直接进入工地。燃放当晚,建筑方还为“安全燃放”提供了安保人员。

  法庭上,建筑方的被告人田可耕和高耀寿对指控未提异议,称央视是业主,想让车进来他们就得配合。建筑方的一名律师比喻说,就好比是房东和房客的关系,房东想搬东西进来,房客能不让他进来吗?

  据一名监理师说,建筑方的自我辩护显然存在逻辑漏洞,如果央视想拉一车钢材进去,建筑方可以开门,但央视拉的是一车违禁烟花,作为建筑方是无论如何要阻止的,这是他最基本的义务。

  >>烟花公司

  不足5万烟花报价35万

  徐威决定放烟花一事,由其朋友沙鹏全程操办,沙鹏通过中间人找到了刘发国的烟花公司。在烟花暴利的驱动下,商人刘发国没有质疑央视是否取得了燃放许可,他本人的烟花燃放资格证更是失效。

  卷宗材料显示,刘发国报价35万元的烟花,实际从厂里提货的价格不足5万元。刘发国说,这次央视烟花的差价,他自己准备提10万元,还准备给中间人10万元的好处费。剩下的用于运费、路费、吃住费用、工人工资等。

  在暴利的驱动下,烟花燃放资格证已经过期的刘发国冒险进京。刘发国当庭承认,从事烟花销售行业多年的他,知道A类烟花燃放需要办理许可手续,并称自己和沙鹏讲过。但最终,央视是否办理了许可证,他没再核实。

  >>运输方

  作为司机只管安全送货

  卖给央视的烟花,刘发国先运到了河北永清县。因无进京运输证,他找到了常在河北搞运输的薛继伟,薛继伟随后又将这笔买卖转包给北京大兴的运输司机张炳建。大火发生后,薛继伟、张炳建相继被抓。

  法庭上,对于指控事实,薛继伟没有异议,承认自己联系了货车司机。张炳建有异议,称自己只是负责运货,具体运给谁并不知道,他只和刘发国要运费,没联系过央视的人。张炳建说,作为司机安全送到货就好,至于别人用货干什么他就管不着了,更别说是拿这批烟花去点央视大楼了。

  >>仓库方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在所有被告人中,54岁的刘桂兰是唯一一个没有到过央视工地的人。她牵涉此案,只因为刘发国将烟花存在了她单位的仓库。

  事发当晚,刘桂兰人在河北家中,她的家人说,刘桂兰是典型的“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检方对刘桂兰的指控很简单,2009年2月间,刘发国委托物流公司将烟花及燃放设备运至河北,存放在刘桂兰的仓库内,该仓库仅具有储存C级烟花资质。

  法庭上,刘桂兰没有否认这一点。不过她在回答律师提问时明确表示,她根本不知道刘发国存在仓库的烟花是要运往央视的,更不知道那些烟花会点燃央视大楼。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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