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
昨晚6时至9时30分,控辩双方用了长达3个半小时的时间进行了部分法庭辩论。已经发表意见的14名被告人中,只有极少数人的辩护律师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其余人基本都是罪轻辩护。
公诉人发言20分钟
法庭辩论一开始,公诉人首先发表了公诉意见,用时约20分钟。公诉人认为,21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分别违反爆炸性物品管理规定,导致因燃放烟花而发生重大事故,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136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所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接近庭审的人员向记者转述,公诉人认为,21名被告人中,在起诉书中列居前13位的被告人,为直接责任人,但未发表对他们的量刑意见。
徐威放弃自我辩护
公诉人发言后,轮到第一被告人徐威为自己辩护。据了解,徐威当庭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决定由他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随后,徐威的辩护人最终为他做了罪轻辩护,认为此次火灾属于“多因一果”,提到了工地消防设施不完善、保温材料不合格,并认为施工单位对现场的消防义务大于业主。律师认为,徐威有责任,但不能承担全部责任,他在失火前采取了防范措施,在整个事故中应该负次要责任。
随后的13名被告人,也有人放弃了自我辩护的机会。李小华的辩护律师明确表达了对自己当事人的无罪辩护意见,其他律师则或者罪轻辩护,或者没有明确,听起来像二者兼有。
最精彩辩论今上演
据悉,在上述辩论阶段,公诉人的意见涉及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后,有律师提出不同意见。有律师认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不分主犯、从犯,被告人不能对共同结果承担责任。
接近庭审的人员向记者转述,公诉人对此的意见是,各被告人是有共同注意义务的人,属于“共同过失犯罪”。
按照大案的庭审惯例,第一轮辩论,控辩双方一般只简单发表意见,尤其是公诉方。最为精彩的辩论将集中在第二轮,这将于今天庭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