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内蒙古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在包头召开
内蒙古新闻网  10-11-12 10:31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1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在包头市召开。就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出部署。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任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总工会主席云秀梅,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连辑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发挥工资集体协商在促进职工工资增长、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讲了具体意见。

  任亚平指出,实行工资集体协商,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企业分配制度的基本形式,对于内蒙古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富民强区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意见》,不断推动内蒙古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

  任亚平要求,要切实把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和关键,在工作领域上,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进。在工作对象上,要以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为重点。在工作环节上,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企业和地区,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和协商方式。要进一步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单独开展集体协商难的实际问题,维护中小企业职工群众的利益。要进一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机制、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水平,增强协商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配合,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强大合力。

  会上,包头市、赤峰市总工会和部分企业的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自治区有关委办局负责人,各盟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企业联合会负责人,自治区部分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内蒙古新闻网 曹静)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