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统筹城乡改革思路下,成都市从民生最为迫切的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几大领域“破冰”,以此促进农村居民享有和城镇居民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例如,为了补齐城乡教育差,成都3年投入9亿元,建了410所标准化学校。同时,从软件投入上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实行名校集团化,带动城市周边区县的学校共同发展。成都还建立了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率先在全国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合为一体,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
从2003年开始,成都取消了迁入指标限制,以“准入条件”代替入城指标;建立起一元化户籍登记制度,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2006年,成都修改准入条件,只要在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居住1年以上即可入户。2008年,成都再次下调准入条件,提出本市农民在市区租住成套私人住宅可入户,使中低收入的农民工也能以较低成本入户。
现在,城乡居民之间由于户籍问题造成的权利和福利差异主要表现在:农村失业劳动者和进城务工农业劳动者难以享受就业援助扶持政策;社会保险政策虽已惠及非城镇户籍人员但其享受标准较低;农村住房保障对象尚未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城乡居民“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差距较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尚未实现城乡全覆盖;城乡公共教育资源配置还存在不均衡现象;农村户籍人口的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标准只是城镇标准的三分之一;退役士兵安置和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还存在差异等。这其中既有全国性的问题,也有区域性的问题。
“多年的统筹城乡实践,使统一户籍水到渠成。”秦代红说,成都的此次户籍改革,破除了长期以来束缚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制度障碍,全面建立了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的体制机制。并且,破除了长期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权利不平等,实现统一户籍背景下享有平等的教育、住房、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为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平等待遇,成都将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完善就业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分区域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分区域统一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低保标准;建立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实现义务教育公平化;统一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实行统一的退役士兵安置补偿和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