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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丰富人类法律理论和实践
内蒙古新闻网  11-03-11 13:08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图为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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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制定专利法时,借鉴了国外的此项制度,对专利侵权行为,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考虑到司法保护程序繁杂,耗时长且费用较高,我们在规定司法保护的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创设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专利权的行政保护制度。”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规定司法和行政两种保护制度,更加及时、全面地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黄建初说。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说,30多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过程中,我们立足基本国情,从实际出发,坚持将继承历史传统、借鉴国外经验和进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体现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世界文明的融合。

  吴邦国委员长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

  人大代表和法律专家认为,今后,要在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记者孟娜 赵仁伟 吴陈 参与采写记者:许晓青、田野)

[责任编辑 王雅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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