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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安全第一:食品添加剂释疑
内蒙古新闻网  11-05-20 10:29 打印本页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监管须到位

  卫生部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组织生产经营,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安全,承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因此,食品企业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相关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不采购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坚持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是防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前提和基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现在的职责分工,依法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加强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责任。

  从目前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中,真正由卫生监督部门自己检查发现的似乎还不多,大部分是由媒体或网友先行发现,再由卫生监督部门查处。因此,有了严格的制度,还要有人去贯彻执行,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该根据疾病信息和监督管理信息,对发现的添加或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公布名录和检测方法,即“黑名单”。制定“黑名单”的目的,是告知消费者慎购或不要购买违法企业的食品,然后由有关部门对其调查取证,再行相应处罚。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文件称,要对非食用物质加大打击力度,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尽量避免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复发生。

[责任编辑 王雅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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