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赤峰市巴林右旗建设局原局长张显富受贿案
2005年,巴林右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旧城改造开发天赐家园住宅小区,巴林右旗建设局局长张显富利用职务之便给该公司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该公司经理宋某某2006年8月送给张显富天赐家园小区住宅楼一套,价值97267.94元;2007年10月,张显富指使其子从景德镇购买了“青花九龙十八鲤双仟件”花瓶一对送给宋某某,经鉴定价值49000元。2009年11月11日,宁城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显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09年12月3日,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给予张显富开除处分;2010年1月19日,巴林右旗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张显富开除党籍处分。
八、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建设局原局长达希受贿案
苏尼特左旗建设局局长达希在2007年底和2008年初将办公楼装修工程承包给李某某,并帮助其承包了马路沿工程,分两次收受了李某某15万元;2007年底,达希受某公司分包商孙某某之托,促使某公司为其结算工程款,并承诺为孙某某在承揽工程上给予帮助,收受了孙某某10万元,2008年5月因未承揽上工程退给孙5万元,实际受贿5万元;2008年,达希利用管理、收取城建工程各项收费的职务便利,为焦某某等人少缴、缓缴提供方便,收受焦某某等人16万元。2009年3月31日,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达希有期徒刑十年。2009年12月10日,苏尼特左旗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达希开除党籍处分;苏尼特左旗监察局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达希行政开除处分。
九、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原股长任彦军非法批地案
任彦军在任察右后旗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股长期间,违反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擅自征用、占用土地为察右后旗居民非法批准建设用地6.315亩,违法收取用地管理费23330万元(案发后全部退缴);违反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擅自将集体自然撂荒地129.87亩非法批给某企业作为临时用地;不再担任土地利用股股长职务之后,违反土地管理法擅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集体荒地30亩。2009年4月15日,察右后旗人民法院以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判处任彦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0年6月10日,乌兰察布市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任彦军开除党籍处分。
十、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案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在五原县荣丰工业园区非法占用隆盛昌镇先锋村集体耕地13.0575亩,新建五原110千伏变电站,形成未批先建,五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冯某某作为工业园区该项目工程的负责人,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2009年9月15日,五原县监察局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给予冯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五原分局对该项目违法占用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并责令补办用地手续。
十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七小学旧教学楼加固工程陪标围标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七小学旧教学楼加固工程项目2010年6月14日进行公开招标,参加投标的北京海城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兴隆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正邦兴业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料雷同,存在陪标围标嫌疑,但招标代理公司、评委和有关人员工作不认真,致使北京海城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2010年11月3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设局将参与投标的上述三家企业列入东胜区政府工程施工企业黑名单,今后不再允许上述三家企业参与东胜地区的招投标,同时,处以中标企业北京海城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6万元、该企业项目经理王某6600元罚款;对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安招标有限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对参与此次评标的5位评委吴某某、杜某、王某某、张某某、王某某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三年评标资格。2010年11月4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监察局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给予东胜区教育局分管基建的副局长文某、东胜区教育局基建办主任吴某某、东胜区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尚某行政警告处分。
十二、乌海市三起施工招标项目投标企业串标围标案
2009年12月14日,乌海市海勃湾区棚户区B、F区物业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评标中评委发现投标企业乌海市路通建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与乌海市洪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商务标有多处相同和雷同,上述两家企业与另一家投标企业乌海市旭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投标报价上从最高限价以1000元递减。2009年12月15日,乌海市海勃湾区蒙古族幼儿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评标中评委发现投标企业乌海市玉龙建筑安装公司、内蒙古蒙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长城建安公司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内容雷同,乌海市玉龙建筑安装公司和内蒙古蒙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务标错误一致。2009年12月24日,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小学综合楼进行公开招标,评标中评委发现投标企业乌海市广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飞龙建安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标封面错误一致,且二者“质量通病”内容中“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等多处雷同。2010年1月25日,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8家有串围标嫌疑的施工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进行了处罚:上述三次招标作废标处理;取消上述8家施工企业半年在乌海市的投标资格;将上述8家企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