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至22日,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呼伦贝尔举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文明户、文明村镇、文明集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宣部常务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雒树刚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致辞,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乌兰参加会议。
李长春在批示中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农民,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有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广泛深入,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稳步推进,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各项工作在巩固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农村面貌进一步改善,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李长春强调,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是党和政府农村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战略任务。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做好农村群众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作用,充分尊重亿万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刘云山在讲话中指出,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深入开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宣传普及,切实加强经常性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公民道德建设,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精神力量。要以推进改善民生、优化农村环境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集市、文明县城、文明小城镇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着力推动解决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着力形成以城带乡、城乡共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要以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大力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不断巩固拓展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提高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各地各部门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加大组织动员力度、政策支持力度、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保障条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开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胡春华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全区2400万各族群众,对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在我区召开表示祝贺,对各位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我区区情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他说,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从2008年开始,每年选择一个基础条件好、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好的盟市、旗县市(区),专门召开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总结经验、观摩创建成果、宣传推广典型,推动创建水平不断提高。这次会议在我区召开,既是对内蒙古工作的极大鼓舞和有力鞭策,也为我们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我们一定以这次会议为动力,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贯彻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把内蒙古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得更好,为内蒙古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参观了海拉尔农垦集团现代农业文明展览、海拉尔奋斗镇友联村新农村建设、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宣传文化中心等,部分省区市进行了典型发言。
中央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和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文明办主任,部分市、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村党支部书记等参加会议。(首席记者 乔雪峰)